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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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14号)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5: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附后)。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时间:2019年7月22日-23日(星期一、星期二),上午8:20-下午4:2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合肥市新站区磨店职教城淮海大道300号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综合楼1116室)。

3.联系电话:0551-62516130、62516139。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以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关于毕业(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原件。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原件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019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2.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必须本人参加,不接受他人代理。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证明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间截至到2019年7月26日。

3.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与内容

1.测试方式:管理岗位(岗位代码3000011-3000015)采取岗位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3000016-3000025)采取专业笔试、试讲相结合方式。

2.测试内容:

(1)管理岗位(岗位代码3000011-3000015)笔试主要考查学院管理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职业素养等。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

(2)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3000016-3000025)专业笔试主要考查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专业技术岗位试讲在考查考生的专业理论基础、实践工作经验等方面素质的基础上,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技能、教学效果等。其中,岗位代码3000017、3000020在试讲的基础上增加专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所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技能与才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根据所报专业岗位,提前30分钟随机抽取试讲题目或内容,封闭备课(不得携带上网设备)后试讲,试讲(含技能测试)时间每人15分钟。

试讲、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专业测试时间: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资格复审时通知。笔试时间90分钟,开考30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2)试讲、面试时间:具体时间资格复审时通知。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试讲、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未按时报到人员,视为放弃试讲、面试资格。试讲、面试时间均为15分钟。

2.专业测试地点:合肥新站区磨店职教城淮海大道300号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3.测试要求: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并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三)考官构成

试讲、面试均设立考官组,每个考官组7人,其中每组外聘考官4人。

(四)笔试、试讲、面试评分

笔试结束后,由专家根据考生试卷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

考生试讲、面试结束后,由考官按照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要点)独立进行评判、打分,满分均为100分。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专业测试成绩计算公式:专业测试笔试成绩×0.5+试讲(面试)成绩×0.5。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上述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统考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安徽机关党建网和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进行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由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安徽机关党建网和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省直机关工委和学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派专人受理举报等事宜。

六、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其他未尽事宜,以《2019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及相关补充公告为准。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由学院有关部门按照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负责指导监督,省直纪检监察工委、工委机关纪委和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516130、62516139 

监督电话:0551-62520301、62607289 

附件: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入围人员名单.xls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19年7月18日     

磨店校区: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300号(邮编:230011) 经开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耕云路158号(邮编: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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