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武装部)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人:保卫处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4-20   浏览次数:166

一、总则

(一)目的。

1.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院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2.建立健全学院应急机制,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保证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开展,保持校园正常学习、生活和工作秩序。

(二)编制依据。依据《安徽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有效应对。全面提高全校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应对高效、有序,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时期。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学院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处置全校严重、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事件;各有关单位和学院负责工作职责范围内一般、较重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和严重、特别严重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负责人要及时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就地指挥,控制局面。要做好学生群团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发挥学生群团组织作用,做好群防群控工作。

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要从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出发,及时化解矛盾。要正确区分事件性质,既要合情合理又要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要从制度、机制、物质上提供保障,加强人员培训和软硬件建设,增强应急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适用范围。

1.校园安全稳定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等。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非正常死亡、失踪,火灾、建筑物倒塌、踩踏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水、电、气等事故,其它突发灾难等。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学生食物中毒以及各种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受损的公共卫生事件等。

4.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各级考试泄密事件,学院各类考试安全事件,以及考试管理、评卷组织过程的违规事件等。

5.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类事件。主要包括:利用校园网进行违法违纪宣传活动;窃取学院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等。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校办公室、纪委、组织人事处、学生处、保卫处、总务处、团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应急处置日常工作。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各系部、部门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规范的信息报送机制;应急信息要坚持快速、准确的原则及时上报。应急信息主要内容: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财物损失情况;事件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以及影响程度初步评估。

(二)预防和预警行动。各部门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要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开支。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校园安全稳定类突发事件。

1.事件处置工作小组。校园安全稳定突发事件由校办公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它相关部门配合。

2.情况报告。对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并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要及时向学院汇报。对任何可能发展为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事件,要及时向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应急处置措施。在发现不稳定因素的第一时间,各部门、系部要立即启动预案,及时采取预警措施,及时控制事态发展;要投入人力、物力,加强监控,收集信息,跟踪汇报;要及时做好解释、分隔或疏导、疏散工作;加强校园安全保卫,确定事件有关人员身份;力求将事件在校园内解决,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或危害的事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4.善后与恢复。加强学生管理教育,进一步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管理,解决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事件分析和材料整理,做好材料上报工作;恢复校园正常秩序,妥善做好相关人员安抚和责任人员处理工作。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1.事件处置工作小组。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由院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牵头负责,其它相关部门配合。

2.确认事故灾难事件。根据事件性质和规模初步确定事件级别,并及时上报。

3.应急处置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急救措施,保护或隔度现场;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及其亲属情绪。

4.善后与恢复。采取各种措施解除其它潜在危险,及时安抚有关人员;做好后续安置或处置工作,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和材料;定期进行各类安全性检查,必要时请求有关部门配合或给予帮助。

(三)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

1.事件处置工作小组。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由教务处、纪委牵头负责,其它相关部门配合。

2.情况确认和报告。一旦发生考试安全类事件要及时向学院相关部门汇报,相关部门要及时调查情况并逐级上报。

3.应急处置措施。根据事件性质及时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调查相关责任人;依法做好现场保护,做好涉密人员和信息的隔离,将影响降至最低程度;及时查清事件发生情况,形成初步分析报告;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调查和查处。

4.善后与恢复。做好解释、安抚工作,妥善做好考试补救工作,保证考生合法权益;加强考试安全相关教育,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完善相关设施;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1.事件处置工作小组。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由总务处牵头负责,其它相关部门配合。

2.应急处置措施。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或隔离;及时与医院或公安部门联系,争取在第一时间保护受害人或场所。

3.情况报告与信息发布。及时上报学院,并根据事件发展情况跟踪报告事件进程。由学院逐级上报,并负责有关信息发布。

4.善后与恢复。妥善安置相关人员,做好观察与随访。做好相关人员亲属安抚工作;进行事件调查,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加强公共卫生安全教育、管理与检查,及时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五)校园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1.事件处置工作小组。校园网络、信息安全事件保卫处、图文信息中心牵头负责,其它相关部门配合。

2.应急响应与保障。第一时间将网络、信息安全事件上报校办公室,及时做好网络维护和信息保护,减少损失。做好应急保障,加强网络硬件、软件建设;做好网络防护工作,定期检查网络和信息安全隐患。重要信息和数据要做好备份,做好网络和信息使用管理。

3.应急处置措施。出现网络安全事件要及时切断电源,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请求技术支持;初步分析故障性质,做好相关情况记录,保护现场。信息安全事件要根据情况采取措施,适时关闭有关设备或保留相关证据,并上报有关部门请求技术支持;必要时可申请专家进行信息恢复或损失诊断。

4.善后与恢复。加强网络或信息安全性建设,加强设施维护;加强软件安全建设,做好实时更新;必要时依法启用备用设备或备份数据。

五、工作要求

(一)本预案是我院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的工作文件,各单位要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关预案,成立领导小组。

(二)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学院安全稳定工作。

(三)各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切实加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安全稳定教育和预防工作,严格各类值班制度。

(四)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制度,保证联系方式畅通。

(五)各学院、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稳定信息收集、交流和沟通,立足防范,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