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中心工作例会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学院招标采购工作管理办法

时间:2020-06-12浏览:614设置


 612日中午,实验实训中心在东附楼301室召开部门工作例会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全体人员参加,会议由董良杰同志,首先部门各同志汇报了本周工作及下周工作计划,并对下一阶段要进行的部门制度的完善、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档案资料的整理、学院耕云路校区多媒体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了介绍。

随着学院(中心)事业的快速发展,因业务工作需要签订的各类合同数量日渐增多。董良杰同志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整体框架,立法目的、合同的定义、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合同基本内容等知识,并联系学院(中心)的工作实际,就日常工作中常用的政府采购合同、校企合作办学合同、劳动合同等类型的合同进行讨论,指出合同从订立到履行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各个风险点,强调要严把合同的签订关,要依法衣规签订合同,要注意规避合同风险。

接着又学习了学院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此项工作,既是保障服务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需要,也是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的必然要求。会议要求要加强学习,严守纪律。采购招标是一项制度性、程序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大家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掌握规范操作流程,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标准和要求,正确履职尽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行使权力、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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