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要求

新闻来源:工会阅读次数:211发布时间:2021-07-08

基本要求

1.“两代会”代表应在广泛听取本部门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就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提出提案,提案应注重调查研究,力求情况准确。

2.以下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涉及国家机密的问题;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属于应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或揭发的问题;属于应向有关部门或信访部门反映的、为代表本人或他人解决个人具体困难的问题。

3.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案由(即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实施建议。提案力求观点清晰,事实确凿,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提案应“一事一提”,由一位代表提出、两位或两位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每位代表的提案和附议提案数额不限。

5.提案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理同意方可立案,未被立案的转为建议处理。

6.提案人应认真填写《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详见附表),一式两份,要求字迹清晰、端正,表达明确、简洁。

7.各代表团、分工会提案、建议收集汇总后,经代表团长或分工会主席审阅,符合要求后交院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