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新闻来源:教务处阅读次数:10发布时间:2024-02-28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补考时间定于教学周第三周进行。专业课补考由各教学单位承担,教务处督查;公共课补考由教务处组织。为确保补考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申请缓考或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学生

二、补考时间

专业课补考时间为3月11—14日,公共课补考时间为3月15日;每天考试时间段为8:30-10:00、10:10-11:40、12:20-1:50、2:10-3:40。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须核实补考科目、补考学生人数和名单,按规定安排好专业课补考,考试时间尽量与学生上课时间错开,专业课补考的教室人数在25-35人为宜,各单位须准备好考试试卷,及时通知学生参加考试;

2.专业课补考由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担任主考,教学秘书为考务;

3.监考老师提前五分钟进入考场,但不得提前开始考试;

4.各教学单位要求学生须携带身份证与学生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允许参加考试;学生间隔须空2个座位以上;半小时后学生方可交卷。

5.各教学单位须于3月6日下班前将专业课补考信息收集表和公共课补考信息收集表(电子和纸质盖章版各一份)送交至教务处1026室罗老师处。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4年3月专业课补考信息收集表

2:2024年3月公共课补考信息收集表

 

                                     教务处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