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2024级学生岗位实习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加强实习过程管理,认真推进2024级学生岗位实习工作,并将《2024级学生岗位实习单位统计表》(见附件3)于6月1日之前发送至教务处胡俊老师。
附件1: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详见内网)
附件2: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详见内网)
附件3:2024级学生岗位实习单位统计表(详见内网)
教务处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