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民政管理学院2026级新生转专业工作流程,保障学生合法求学权益,维护专业教学秩序稳定,结合学校学生转专业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民政管理各专业人才培养特点与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严格规范流程、严控转入规模、保障教学有序。充分尊重学生专业适配意愿,兼顾专业人才培养承载力与学情适配性,杜绝违规转专业行为。
本方案适用于民政管理学院各专业2026年录取的一年级学生,符合学校新生转专业申报条件,自愿申请转入/转出专业的学生。
1.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专业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转换专业之后更有利于发挥其特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并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确认者。
4.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其中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转专业,需提供休学创业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后复学的学生转专业,需提供退役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不予转专业情形
2.入学时间超过一学年者;
3.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4.艺术类与非艺术类、历史组与物理组专业之间互转;
5.三二分段专业的学生与五年一贯制专业的学生、高职专业学院单列计划招录学生;
6.应作退学处理者;
7.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其他情况;
8.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四、转专业计划
结合民政管理学院各专业年度招生计划、班级容量、师资配比、实训场地等办学承载条件,明确本年度转专业接收最高限额为50名,严格限额录取,满额即止。转出学生无特殊名额限制,按学校统一要求执行。具体计划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拟接收人数限额 |
1 |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 30 |
2 | 社会工作 | 5 |
3 | 人力资源管理 | 10 |
4 |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 5 |
说明:拟接收人数限额为录取人数上限;若报名者不符合录取条件,按实际合格人数录取。
五、各专业考核方式与评分标准
1.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试卷,考试时长为60分钟,满分100分,闭卷考试。考生须携带学生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作弊行为,当场取消考核资格。
2.考核内容与分值构成
(1)笔试
重点考察申请学生思想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与适应能力等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专业所需的核心素养。满分 100 分。
(2)面试
考核维度 | 分值 | 评分要点 |
专业认知与转专业动机 | 25 | 对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及职业方向有清晰认知,转专业动机端正,基于对生命服务事业的敬畏与认同,非盲目跟风,能理性分析原专业与殡葬专业的差异,具备明确的从业意愿与职业规划意识。 |
沟通表达与逻辑思维 | 20 | 言表达清晰、条理分明,具备良好的倾听与共情能力,对行业伦理困境与突发事件能全面分析、观点明确、论据合理,具备一定的职业应变能力。 |
综合素质与职业潜质 | 25 | 具备沟通协调、服务意识与责任心,认同保守秘密等殡葬行业特殊伦理;心理调适能力较强,能承受行业特有的心理压力与情绪感染,举止庄重得体,仪容仪表符合殡葬服务人员职业规范。 |
学习能力与学业规划 | 20 | 学习态度端正,有明确可行的专业学习计划,能充分预估新专业的学习难度与学业压力,具备合理的应对策略与端正的学习态度。 |
行为举止与面试纪律 | 10 | 遵守面试纪律,诚实守信,无违纪违规行为;仪表得体稳重,言行举止符合殡葬行业敬畏生命、沉稳内敛的职业仪态要求。 |
合计 | 100 | 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
(二)社会工作专业
1.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试卷,考试时长为60分钟,满分100分,闭卷考试。考生须携带学生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作弊行为,当场取消考核资格。
2.考核内容与分值构成
(1)笔试
重点考察申请学生思想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与适应能力等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专业所需的核心素养。满分 100 分。
(2)面试
考核维度 | 分值 | 评分要点 |
专业认知与转专业动机 | 25 | 对社会工作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个案、小组、社区工作等)及职业方向有清晰认知;转专业动机端正,基于对“助人自助”理念的认同和社会责任感,而非盲目跟风;具备明确的从业意愿与职业规划意识。 |
沟通表达与逻辑思维 | 20 | 言表达清晰、条理分明,具备良好的倾听与共情能力,对行业伦理困境与突发事件能全面分析、观点明确、论据合理,具备一定的职业应变能力。 |
综合素质与职业潜质 | 25 | 具备服务意识与责任心,举止真诚得体,仪容仪表符合社会工作者的亲和、沉稳、尊重的职业规范。 |
学习能力与学业规划 | 20 | 学习态度端正,有明确可行的专业学习计划,能充分预估新专业的学习难度与学业压力(如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技巧等),具备合理的应对策略与端正的学习态度。 |
行为举止与面试纪律 | 10 | 遵守面试纪律,诚实守信,无违纪违规行为。在面试现场能做到言行得体、从容大方,仪态端庄稳重,面对提问礼貌回应,展现出良好的临场应变能力和对考官的尊重,符合面试现场的礼仪规范。 |
合计 | 100 | 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
(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1.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试卷,考试时长为60分钟,满分100分,闭卷考试。考生须携带学生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作弊行为,当场取消考核资格。
2.考核内容与分值构成
(1)笔试
重点考察申请学生思想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与适应能力等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专业所需的核心素养。满分 100 分。
(2)面试
考核维度 | 分值 | 评分要点 |
专业认知与转专业动机 | 25 | 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职业方向有基本了解;转专业动机端正,理由充分,非盲目跟风;对原专业与拟转入专业差异有理性认识。 |
沟通表达与逻辑思维 | 20 | 语言表达清晰、条理分明,倾听与回应得当;分析问题较全面,观点明确,论据合理,有一定应变能力。 |
综合素质与职业潜质 | 25 | 具备沟通协调、团队合作、服务意识、责任心、公平公正、保密意识等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职业潜质;举止得体,心理素质较好。 |
学习能力与学业规划 | 20 | 学习态度端正,有可行的专业学习计划;能适应新专业学习要求,对补修课程和学业压力有合理预期。 |
行为举止与面试纪律 | 10 | 遵守纪律,诚实守信,仪表得体,无违纪违规行为。 |
合计 | 100 | 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
(四)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
1.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试卷,考试时长为60分钟,满分100分,闭卷考试。考生须携带学生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作弊行为,当场取消考核资格。
2.考核内容与分值构成
(1)笔试
重点考察申请学生思想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与适应能力等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专业所需的核心素养。满分 100 分。
(2)面试
考核维度 | 分值 | 评分要点 |
专业认知与转专业动机 | 25分 | 对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职业面向及行业发展前景有基本了解;转专业动机端正,理由充分,非盲目跟风;对原专业与拟转入专业的差异有理性认识。 |
家庭服务技能认知与实操潜质 | 20分 | 对家居清洁收纳、家庭餐厨配餐、衣物洗护、婴幼儿与老人照护等家庭服务核心技能有一定了解与学习兴趣;具备一定的动手实操潜质与服务场景适应能力。 |
沟通表达与人际协调 | 15分 | 语言表达清晰、条理分明,善于倾听与回应;具备面向家庭成员及服务对象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妥善处理家庭事务与服务场景中的问题。 |
职业道德与服务意识 | 20分 | 认同家政服务业职业价值,具备服务他人、尊重隐私、诚实守信的服务意识;举止得体、礼仪规范,有责任心、耐心与爱心。 |
安全意识与学习发展 | 20分 | 了解家庭安全防范、卫生消毒与健康管理等常识,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安全责任意识;学习态度端正,有可行的专业学习与职业发展规划,能适应实训与学业要求。 |
合计 | 100分 | 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
六、考核时间与地点
序号 | 专业名称 | 考核形式 | 新桥校区 | 新站校区 | ||
时间 | 地点 | 时间 | 地点 | |||
1 |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 笔试 | 10月19日9:00 | 17栋506 | 10月19日9:00 | E125 |
面试 | 10月19日10:30 | 17栋507 | 10月21日12:30 | E204 | ||
2 | 社会工作 | 笔试 | 10月19日9:00 | 17栋506 | 10月19日9:00 | E125 |
面试 | 10月19日10:30 | 17栋508 | 10月21日12:30 | E104 | ||
3 | 人力资源管理 | 笔试 | 10月19日9:00 | 17栋506 | 10月19日9:00 | E125 |
面试 | 10月19日10:30 | 17栋509 | 10月21日12:30 | E106 | ||
4 |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 笔试 | 10月19日9:00 | 17栋506 | 10月19日9:00 | E125 |
面试 | 10月19日10:30 | 17栋511 | 10月21日12:30 | E108 | ||
七、转专业录取办法
1.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满额即止;分数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仍相同则加试。
2.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审核公示5日,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备案。
3.考核成绩及录取结果以学校正式发文为准。
4.该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民政管理学院。
民政管理学院
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