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学公告

发布人:周雨霏  发布时间:2026-04-24   浏览次数:14

根据《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学生有以下情形者之一,可予退学处理。(二)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者; 2019级(春季招生)高职扩招学生王帮赵(学号19438019)等五名同学,在规定的6年最长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帮赵(学号19438019)等五名同学作退学处理。由于长期难以联系到学生本人,现以公告形式送达退学处理决定。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号

姓名

1

金融服务与管理

19438019

王帮赵

2

学前教育

19118027

丁惠惠

3

老年服务与管理

19618030

许磊

4

老年服务与管理

19718079

胡杰

5

电子商务

19518023

姜丽丽

公告期:2026424-524

公告期满,视为退学处理决定已送达。若对退学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特此公告。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26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