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学生有以下情形者之一,可予退学处理。(二)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者;” 2019级(春季招生)高职扩招学生王帮赵(学号19438019)等五名同学,在规定的6年最长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帮赵(学号19438019)等五名同学作退学处理。由于长期难以联系到学生本人,现以公告形式送达退学处理决定。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号 | 姓名 |
1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19438019 | 王帮赵 |
2 | 学前教育 | 19118027 | 丁惠惠 |
3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19618030 | 许磊 |
4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19718079 | 胡杰 |
5 | 电子商务 | 19518023 | 姜丽丽 |
公告期:2026年4月24日-5月24日
公告期满,视为退学处理决定已送达。若对退学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特此公告。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