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值班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07浏览次数:843

值班工作是学院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行政和教学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为了保障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院和谐的育人环境,及时处理学院出现的各种突发问题,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特制订本值班制度。
一、值班工作总则
   
(一)学院值班主要分为:
   
领导带班人员:学院领导班子成员。
   
学院总值班人员:包括学院的中层干部、各支部支委、各系秘书等。

宿舍楼值班人员:包括各系现任班主任。
   
(二)学院总值班按照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从早830―次日早830,总值班按序列依次轮流;院领导带班每人6天,依次轮流,带班期间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宿舍楼值班每次一周,依次轮流,由学生处每学期开学时统一安排。
    (
)学院值班表由办公室负责制定下发,每月制定一次。

(四)寒暑假值班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二、值班工作职责
   
(一)领导带班职责 
    1
.了解、检查学院总值班人员值班情况和宿舍楼值班人员到位情况。
    2
.听取学院内发生的突发事件的情况汇报并提出指导性处理意见,协调解决学院总值班报告的问题。
    3.
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
   
(二)学院总值班人员职责

1.总值班是学院非办公时间的行政最高指挥,在值班时间内负责检查、了解各宿舍楼的值班情况、教学楼值班以及保卫、宿管在岗情况,并做好值班记录;巡视校园各主要场所、重点部位和易发事情地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对校园内发生的影响安全稳定的苗头和突发事件,担任现场指挥,会同学院内保卫人员及值班班主任现场解决问题,并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汇报。
    3.
通过巡视,对学院行政、教学、后勤和学生管理等方面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登记工作。
    4.
实行首查首问负责制,对值班期间发生的问题要自始至终地负责到底,即使按职责范围和程序交给有关部门去处理,也要一直关注到事情的解决,并在解决的过程中拥有发言权

5.学院领导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宿舍楼值班职责

1. 各楼值班老师在会同宿管员每晚至少要对宿舍楼内各个宿舍进行巡视一次,排查安全隐患,杜绝喝酒、打牌,赌博,乱接电源,随意留宿,夜不归宿等违纪行为发生。
    2.
各楼值班老师督促学生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及作息时间,按时熄灯。

3. 发生打架斗殴情况时值班老师、宿舍管理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制止,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好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同时第一时间报总值班、保卫科。 
三、值班要求
    (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值班职责,准时到岗。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迅速向带班领导汇报。
    (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认真、负责,除巡查校园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外,应当待在学院值班室值班;要按照要求和安排巡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随时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出现责任事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值班前准时到门卫室领取值班记录簿、对讲机,值班完毕时交还给门卫室,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岗位。

()总值班在值班期间巡查校园安全不得少于一次。重点检查学生在教室、实训室和图书馆学习的情况;学生在宿舍楼的表现情况;值班的班主任、宿管员、门卫的在位情况,以及其他与安全工作有关的各种情况。        

(五)总值班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要写清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姓名;要简明扼要地记录值班时发生的事情及处理的过程、结果和尚需接班人员继续办理的事项;对于重大事件应详细做好记录。    

(六)带班领导随机检查要做好检查记录,对于检查情况要定期通报。

(七)发生突发事件时,各岗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总值班汇报,并及时赶赴相关现场,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积极协助总值班,共同协调做好事件的处理,并根据职责范围向分管领导汇报。

(八)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值班时,应提前向带班领导请假,经批准后主动调换、安排好代班人员,同时将带班领导签字的调班报告上报至办公室备案。

四、值班过程中有关事项的应急处理一般程序
   
(一)教职员工、学生意外伤害、突发疾病的一般处理程序:知情人就近报告学院有老师,老师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医务室,并同时通知总值班,值班人员根据校医务室的诊断和处置建议,组织现场救治,情况严重的及时送医,并将有关情况和处置意见报告当日带班领导;当日带班领导接到报告后,要明确下一步处置的方案,进一步部署和落实处置所需的人员、费用、物资。
   
(二)治安事故、火警的一般处理程序:知情人报告学院保卫科,同时报告当日总值班;保卫科接报后要立即通知发生治安事故、火警的部门负责人,并赶往事发现场负责现场指挥;当日总值班接报后,视情况予以报警、报学院带班领导,组织协调现场指挥,并在保卫科到现场前直接进行现场指挥;带班领导接到当日总值班的报告后,要明确下一步处置的方案,进一步部署和落实处置所需的人员、费用、物资。各类人员在处理治安事故、火警时,在报警和组织现场处置同时,在可能的情况下,应保护好现场,以便查明原因,据实处理。
   
(三)水、电事故的一般处理程序:知情人报学院总值班或总务处有关人员;总务处有关人员如能处理,接报后即行处理,如暂不能处理,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负责人和当日总值班,同时告知有关部门;总务处负责人接报后,必要时请示学院领导后,应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直接指挥事故的处理,并报学院总值班;总值班根据总务处负责人上报的方案,协调解决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必要时向学院领导报告事故处理进展情况;学院领导接到总务处负责人或总值班干部的报告后,要明确下一步处置的方案,进一步部署和落实处置所需的人员、费用、物资。
   
(四)学生中各种纠纷的处理程序:知情人就近报告学院有老师;老师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总值班报告(也可由知情人直接报告相关系部负责人和学生处);一般纠纷由值老师和总值班负责处理,遇到较大险情或危害事件,应立即通知保卫科,同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带班领导接到总值班的报告后,要明确下一步处置的方案,进一步部署和落实处置所需的人员、费用、物资。每一个值班干部在处理纠纷时,对因矛盾激化可能造成重大以上恶性案件的,除了进一步疏导外,还应组织人员进行守护。
   
(五)发生上述事项以外的情况时,知情人可直接就近报学院当日总值班或学院保卫科;学校任何一个值班人员接报后,有责任、义务组织和指挥现场的处理,并同时报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六)发生特别紧急的情况时,各类人员应以保护师生的安全、各类财产安全为第一原则,紧急处理可不受上述一般程序的制约。

五、责任追究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值班时间内不得离开校园。如发生脱岗、漏岗现象将扣发当日值班费并给予严肃处理。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对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直至给予党纪、行政处分:

1、值班人员脱岗、漏岗的,造成责任事故的;

2、迟报、漏报、误报、瞒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

3、在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处置过程中,相互推诿,对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指示、批示落实不力的。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