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销学院2021年上半年度市内公务交通费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8-29浏览次数:112

关于报销学院2021年上半年度市内公务交通费通知

公告版块 : 学院信息 发布部门 : 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 阅读量 : 243 发布时间 : 2021-06-21 11:32 发布范围 :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学院市内交通费管理规定,财务处拟进行我院教职工2021年上半年度(202111-2021630日)市内公务交通费报销


一、报销时间629-77日。


二、报销条件

市内公务交通费包括出租车费、网约车费、地铁费、公共汽车费等。乘坐出租车、网约车应提前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乘坐非正规营运车辆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三、报销额度参照办公室发布市内公务交通费管理规定


四、报销流程

参加公务活动人员由各部门组织以部门为单位填写《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市内交通费统计单》统一报销,凭公交车票、地铁票、出租车票等原始发票按公务发生日期顺序上按次填写,并按相应顺序粘贴票据。实际发生的交通费日期、金额需与每张票据日期、金额对应一致并且签字,便于查实、核算。通过网络约车平台用车的,凭网络平台订单和发票报销。


财务处根据各部门报销单据将市内交通费发放至各部门报销负责人,并将各部门报销交通费实际情况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