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分类招生考试报名费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5-09浏览次数:396


为保证我校2023年度分类招生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高校自主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结合《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3年度分类招生简章及缴费须知》,分类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将参照普通高校收费标准执行,即每生120元。收取的报名考试费主要用于组织报名、试卷命题、组织考试、阅卷评分、组织面试等方面。省考文化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校考,所有缴纳费用恕不退还。省考文化测试成绩未通过的考生,申请退费

现将已缴纳报名费但未通过省考线考生名单公布如下:

序 号

姓 名

考 生 号

批次名称

专业名称

1

*

23340122130937

普高批次

风景园林设计

2

*

23340102159128

中职批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请名单内考生于51416:00前将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236850899@qq.com邮箱。注意事项:认真核实填写信息,以免造成信息有误等原因导致无法成功退费的现象。  

在考生填写信息无误的基础上,财务处将于退费申请日期截止1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