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纪检监察室在学院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其工作职责主要是:

1.做好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党规党纪、学院党委的决议决定和学院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督工作。

2.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和监督执纪问责等日常工作,重点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工作。

3.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举报工作;受理教师违反师德师风问题的信访举报工作。

4.做好违纪案件调查工作,并做好案件的登记、整理、归档工作。

5.积极配合基层党组织和各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防控廉政风险。

6.按照学院工作安排,做好效能督查工作。

7.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