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武装部)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院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人:保卫处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4-11   浏览次数:145

为确保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院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火灾、建筑物倒塌、校园爆炸事故、校园重大交通事故、与师生员工有关的恶性交通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校园水面溺水事故、学生外出实习考察活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

鉴于事故灾难事件涉及学生的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一旦接到事故灾难报告,不论其是否达到规定的级别,均作为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响应。

二、应急组织及其职责

(一)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根据事件的内容,在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分别组建若干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各专项应急指挥由主管院领导担任,副指挥由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领导参与。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任务是:负责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应急联动机制和工作制度;加强预警系统和信息分析系统建设,提高突发事件监测预警能力;落实学院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示;根据职责分工组织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并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日常工作机构

应对事故灾难事件的日常工作机构,由主管部门牵头组成。日常工作机构的主要任务是:编制和完善专项的、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定期会晤机制和演练机制;依据工作职责,承办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预防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办理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专项工作小组

为有效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根据事故灾难类事件各分项的特点,设立火灾事故工作小组、建筑物倒塌事故工作小组、校园爆炸事故工作小组、校园重大交通事故工作小组、恶性交通事故工作小组、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工作小组、校园水面溺水事故工作小组、学生外出实习考察活动事故工作小组、安全生产事故工作小组、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工作小组、校园周边安全事故小组等十个专项工作小组。十个专项工作小组的组成是:

1、火灾事故工作小组。由保卫处、总务处、学生处等部门组成。

2、建筑物倒塌事故工作小组。由总务处、保卫处等部门组成。

3、校园爆炸事故工作小组。由教务处、总务处、保卫处组成。

4、交通事故工作小组。由保卫处、学生处等部门组成。

5、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工作小组。由学生处、保卫处组成。

6、校园水面溺水事故工作小组。由保卫处、学生处组成。

7、学生外出实习考察活动事故工作小组。由学生处、就业办公室、保卫处组成。

8、安全生产事故工作小组。由总务处、教务处、保卫处组成。

9、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工作小组。由总务处、学生处、保卫处、教务处等部门组成。

10、校园周边安全事故小组。由保卫处、学生处等部门组成。

 

三、预防与报告

日常工作机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它灾害、灾难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及时进行分析处理,发现并确认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前兆信息。

日常工作机构、有关部门和师生员工对于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上报,信息报送原则和信息报送方法依照《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事故报告制度》。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学校领导、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2、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解决好教师、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5、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二)房屋、围墙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学校领导、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并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

2、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三)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学校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如果发现肇事者或者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四)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领导、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3、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五)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化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求助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学校领导、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辖区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辖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六)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

2、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3、事件发生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4、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故现场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5、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同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七)突发公共设施、设备事故的处理办法

1、后勤管理部门要做好食堂、食品仓库、配电房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和通讯保障部门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学校有关领导、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和有关方面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地方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八)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疏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五、善后与恢复

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

6、信息发布。学院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按照《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