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时间:2013-07-31浏览:1186设置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经安徽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安徽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学院设经济、管理、艺术、信息工程、外语等五个系和基础部,目前开设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装潢设计、服装设计、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商务英语、旅游英语、文秘与办公自动化等32个专业。因工作需要,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信息

(一)基本条件

1、较高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乐于奉献,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和良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二)学院本次拟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共6人,具体要求见下表: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8月10日下午16:00前,将本人报名表(见附件一)发送到学院招聘专用邮箱zzrsczp@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辅导员岗位序号”。

(二)面试

对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学院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须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查验后交还本人,复印件学院留存。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由学院统一安排,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聘用、待遇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在学院网站公示3~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学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拟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签。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拟聘人员须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人事档案委托安徽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管理。学院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保,提供住宿;月基础工资1400元(寒暑假期间只发基础工资);月值班补贴每月约360元,月考核合格奖300元;月餐费补贴(非货币)240元;年度福利2000元,入工会后福利2000元/年;享受寒暑假。

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院纪检:0551-62516518;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咨询。

咨询电话:0551-62516154

联系人:江老师、彭老师

电子邮箱:zzrsczp@126.com

附件1: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辅导员招聘报名表.doc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13年7月31日

                                                                             

磨店校区: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300号(邮编:230011) 经开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耕云路158号(邮编: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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