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果店、服装店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3-08-23浏览:822设置

为了给我院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更多便捷的服务项目,经学院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水果、服装等八个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1、水果店;2、服装店;3、理发店;4、书店;5、精品店; 6、蛋糕店;7眼镜店;8、自行车租赁店。

二、项目地点: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磨店校区内。

三、招标单位: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四、招标方式:公开、公平、价高优先。

五、对投标单位、个人的基本要求 : 

1、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与招标单位任何相关人员有不正当的联系,投标单位之间不得串通投标或恶意竞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单位、个人只能向一个服务项目投标,若向多个服务项目进行投标,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3、投标资料: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校对后退回。投标单位认为需加以补充或说明的其它内容。

六、投标要求及截止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交我院项目联系人。

2、所提交的标书内容应包括:投标资料、经营范围(见附件)、服务承诺书、投标报价表等。

     3、投标书应密封完好,封口加盖投标单位、个人章。

     4、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8月29日15:00。

5、地址:新站区职教基地学府路与梦溪路交口,301、303路公交车到底;

6、联系人:钱连淮:  电 话:0551-62516179,13956953474  

唐学民:  电  话:0551-62516178, 13865802968。

七、 其他:

1、投标单位、个人超范围投标或招标单位认为投标单位、个人投标的经营范围不适合时,招标单位有权要求更改或重新招标。

2、我院通知投标单位、个人中标与否,但不向未中标单位、个人解释不中标理由。

 

附:服务项目经营期限、经营范围及要求。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13年8月22日

 

 

 

 

服务项目经营期限、经营范围及要求

 

总体要求:不得违规、超范围经营;经营食品类要严格执行《食品法》。

经营期限:壹年。

经营范围及要求:

1、水果店:新鲜、时令水果,炒货。

2、服装店:成品衣、内衣。

3、理发店:洗、理、染、烫发。

4、自行车租赁店:单、多人、电动自行车。

   5、精品店:各类饰品、礼品。(除手机饰品、配件;各类电子产品;日化护理、彩妆类等)。

6、蛋糕店:蛋糕、面包、鲜榨果汁(自有品牌现做)。

7、眼镜店:各类太阳镜;

   配镜需提供:(1)验光师证;(2)定配光师资格证;(3)加工师证明;

   如经营隐形配镜还需提供:(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中级以上验光员和定配工资格证。

   8、书店:各类书籍、杂志、期刊;奶茶、果汁、冰沙、养生、小吃系列(需经营自有品牌,不得经营任何酒类饮品)。

 

 

磨店校区: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300号(邮编:230011) 经开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耕云路158号(邮编: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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