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国资处老旧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时间:2026-10-22浏览:10设置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国资处老旧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有关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一、延长响应截止时间

  原公告规定的响应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含当日),现延长至2026年10月28日23:59(北京时间)。

  供应商应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997897338@qq.com,以邮件实际接收时间为准。

二、调整响应材料提交要求

  原公告第二部分“投标要求”第2条调整为: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1. 报价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单扫描件(PDF格式),按照采购项目规定的报价内容及计算方式进行报价。

  2. 资格承诺:供应商应承诺符合原采购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具备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设备、技术人员及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等。承诺内容可直接列于报价单末尾并加盖公章,无需另行制作证明材料。

  为简化响应程序,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材料时,暂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及信用报告。

  采购人将通过相关公开信用信息平台,对供应商的经营主体信息、信用状况等进行核查。

  拟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格、履约能力等核验材料。经核验符合采购要求后,方可正式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经核验不符合采购要求或存在虚假承诺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三、其他事项

  1. 本次更正仅涉及响应截止时间及响应材料提交要求,项目采购内容、预算金额、服务期限、成交原则及其他要求均保持不变。

  2. 已提交响应材料的供应商,其原提交材料继续有效;如需补充承诺材料或调整报价,可在新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有效提交的材料为准。

  3. 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公告具有同等效力。如两者内容不一致,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采购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520302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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