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团学活动”专项建设的通知

作者:2019/11/14 01:47

各二级学院、中专部、社团指导老师:

为了推进团学活动主题化、系列化、品牌化,提高团学活动的组织水平和影响力,拟专项建设一批学生社团、学生品牌活动本次专项建设采用项目制,社团、学生小组(不多5人)或学生个人自愿申报团委牵头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后开始建设,建设期为一学年,建设期内开展两次考核分别在5月和12,考核不合格将停止建设。

一、申报要求

(一)社团项目:满足条件12和条件35项中的任意两项:

1.遵守社团管理的各项规定;

2.社团成立超过一年;

3.参与该社团活动的学生来源于3个以上学院且总人数超过200人,或本学院30%以上学生参与该社团

4.得到部门党政领导或社团指导老师的高度重视并给与资源帮助

5.开展的活动契合社会当前急需或新型产业需求。

(二)学生活动项目:满足条件12和条件35项中的任意两项:

1.遵守团学组织的规章制度;

2.活动内容积极向上,符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3.活动具有代表性;

4.活动的形式新颖,适用于高校人文环境;

5.活动成果具有推广性和借鉴意义。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120日前将申报表(附件一或附件二)电子版发送到276014009@qq.com,纸质材料报送824办公室何老师处。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专项建设”的社团和学生活动在建设期内,其经费、活动积分参照校级学生组织标准管理。

2.本次“专项建设”优先考虑,已有些基础但尚未成熟的社团或学生活动。

3.项目名额分配:

专项建设社团名额分配:思政类社团1个、文艺类社团不2个以内、体育类社团3个以内、专业类社团4个以内、其他社团2个以内。

专项建设学生活动名额分配:爱国主义教育类2个、思想政治类2个、志愿服务类2个以内、传统文化类2个以内、综合能力提升类2个以内、专业技能类4个以内、其他类型3个以内。

    4.联系人:何老师(校团委)  0551-62516181




共青团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91111



附件一:专项建设申报表(社团).docx                     附件二:专项建设申报表(团学活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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