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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院202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的通知

新闻来源:教务处阅读次数:189发布时间:2023-04-21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56号)文件,我院有46项项目获批立项(具体名单见内网通知)。现依教育厅通知要求,对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项目负责人应科学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填报项目任务书202353日前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交至教务处(电子版及单面打印的纸质版)。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盖章上传至省教育厅质量工程管理系统备案。项目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项目立项时间统一填写为2023413

    二、各类质量工程项目(不含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成果奖)建设周期均为两年。建设内容应严格对照《202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中的相应内容进行,明确结项时应完成的任务。

    三、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2022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支持经费标准》,根据项目经费标准,合理安排经费预算。项目经费编制应符合学院教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的规定。 

任务书填写过程中请注意保持最后一页中“八、经费预算”、“九、学校审核意见”、“十、省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栏目相对位置不变。

任务书中“八、经费预算”中的“支出科目”部分应按照《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中第十四条的规定规范填写

    四、建设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项目经费具体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者有其他违反项目规定与管理办法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教务处     
2023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