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工作职责

一、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涉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负责指导和协调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

二、负责制定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组织联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制定学院教师出访、考察计划,并负责有关具体工作的实施。

五、负责邀请和安排国外专家学者来我进行考察访问和合作交流

六、做好中外教育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审理与境外学校、研究机构和公司等机构签定合作交流协议或合作意向书有关事宜

七、协调、管理学院各类人员赴国外访问、讲学、留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等相关事宜。

八、做好国际交流工作的数据收集、统计报表以及各种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九、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外事教育工作。

十、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涉外工作。